哲人独身,有的出于对理性的虔诚,出于超越肉身的宗教信仰,有的则由于把大部分精力用于沉思而导致性冲动软弱,也有的出于贫困,出于身体病弱缺乏吸引力。总而言之,他们的独身表明人的理性的力量可以克服生理的影响,但不能表明他们是独身主义者。由于他们所处的历史时期,他们无法认识到独身的社会意义,也认识不到独身的人类可能(由基因工程――克隆和基因重组、试管培养而支撑这种可能)。
独身主义首先起源于人的自觉,自觉到家庭生活实质上是生理本能的向社会延伸,是对人的精神的一种牢笼和异化,也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进展使我们看到变革生殖方式的光明前境。
家庭的产生和延续,是人类原始的生殖方式的必然。大概在原始人的群居生活的末期,由于人的个体意识的逐步形成,也产生了自私和自尊的观念,他不希望别人分享他的情人,他要维护既得利益,于是家庭应运而生;人的生殖方式与动物没有什么两样,但人认识到杂交的优势,为了避免人种的退化,那时也没有基因鉴别能力,这就需要建立血缘伦理以规范人的生殖行为,建立严格的家庭制度也顺理成章。
在私有制的社会,也只有通过家庭制度和血缘亲情维系人类的延续,这更加强化了家庭堡垒的稳固性,家庭承担了新生命的经济保障功能。如果没有家庭,那些毫无生存能力的小孩子,只有去做雏妓、童工或上街乞讨。家庭制度为人类繁衍提供了这样一套模式,反过来它又成为一种桎梏,使所有的人别无选择。
人从动物进化为人,有了语言、思想和工具系统,但人的生殖方式还沿用了动物的方式,一百万年不曾动摇,这种落后的方式直到今天,直到人们认识到基因的秘密,才敲响了这种方式的历史的丧钟。
现在,就让我们来揭开家庭所包含、所隐藏的种种神话、欺骗、自私和不幸。我们可以把家庭还原为“父母--儿女”“丈夫--妻子”两个基本的结构。其它诸如祖母、外公、姨妈、侄儿、情妇之类则略而不论。
a.父母与儿女
这一结构包含了多种关系:(1)血缘关系;(2)经济关系;(3)教育关系;(4)权力支配关系;(5)精神的同化、依附或支配关系(爱)。
血缘关系在人类蒙昧时代以及在蒙昧的人群中被看得很神圣,首先是因为血缘亲属间具有本能性的亲和力,它是DNA设置的天然属性,这种非理性的亲和力一方面有利于血缘关系的牢固,另一方面不利于不同血缘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平等,在人与人之间设置了血缘的鸿沟,同理性的人际关系原则也会发生冲突――在血缘亲情与公共伦理之间会发生利益的分歧。在面临这种冲突的时候,中国的孟子倾向于对血缘情感的维护,而朱熹主张大义灭亲;其次,父母结为夫妻、生出儿女,这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仿佛有冥冥之中的天意、神恩;也由于人对人的生命得以产生的珍视、感激之情――父母是儿女的直接创生者(被神圣化的血缘关系在中国这样的血缘社会中就成了父母支配后代的强大的、精神的借口,在旧中国,因为这种关系,父母便可以对儿女生杀予夺,打死儿女是一件很合法合理的事情,那些令父母丢脸的儿女,父母就可以赐死;这种血缘关系也就演化为家庭等级关系,形成家庭制度内部的不人道性,近代以来,随着个人自由主义原则的形成,家庭对人钳制就日益削弱)。
但是,从生理学的成果来看,血缘关系只是一种自然的、生理的关系,是偶然的、非主体意志的生理机制的产物,是DNA结构下的一种本能行为,人的情感、意志不能决定精子、卵子的结合与发育,所谓爱的结晶,不过是文人在性欲的诱惑下的胡言乱语,因为强奸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晶。某些人在追求异性时可能付出了智慧、力量、金钱等等的代价,饱受了酸甜苦辣,但归根到底,只是由于性的吸引、为了生理上的本能满足,是在DNA驱使下的非理性行为。因此,人的生殖活动并没有什么神圣的成分。
生理学为血缘关系提供了一个冷冰冰的结论,当然,这并不妨碍人们在冷冰的事理上融入情感,赋予意义,这是因为每个人都要在现实世界或幻想世界寻找并建立某种精神的寄托,人的血缘性存在就提供了这样一种选择,但这是一种非理性的(也即非人的)选择,把灵魂寄托在生理机制上,严格地说,这是人向生物堕落。我们需要明白,人性,在严格的意义上,是不包括人所依存的生物属性的,人性首先就是对人的生物性的超越。把人的生物属性当人性,表明DNA对人的控制力量的强大,从而人还难以抵抗和超越其生理性对人的规定和支配,这就是人的不自由的一种比政治的黑暗更久远的决定因素。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迟早将要到来的无性繁殖、体外繁殖、基因重组的技术,将会把生育变成一种直接的、透明度很高的物理的方式,这就会使父母的生殖行为所笼罩着的神圣光晕消失无影,而且,没有了血缘关系,反而有了人与人之间无差别的亲密友爱的可能,人在信念上建立的亲密情感比之血缘情感要高尚得多,而且,正是血缘情感阻碍了人与人的平等友爱,产生诸如种族主义、裙带关系、人情债、人情网。
基于血缘的教育关系,它形成和存在于人类的落后时代,那时没有专业的社会化的学校教育。今天,学校教育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家庭教育,家庭所能承担的一切有价值的教育义务和责任都可以由学校承担,并且,学校教育能更理性、更公平、更有效率地承担。相反,家庭教育在现代社会中往往扮演不光彩的角色,它往往培养人的狭隘、自私(家庭观念)以至愚昧的信仰(一些邪教得以流传就是通过父母教育的功劳)。
虽不能说父母教育一无是处,那些本身有很好的教养的父母对儿女就有极良好的引导。但是,如果父母花费精力培养儿女,他们应有的作为自己本身的社会价值就相应减少了,这种顾此失彼不是一种互惠互利的行为,也不符合经济学的原则。学校教育体现了社会分工的优越性,既极大地减轻了父母的负担,也使后代的成长更理性、更公平,而且,还使父母、儿女各自获得精神上的独立自主,这是对人的一种解放。在教育模式上,人们根本不用担心社会化教育会把人变成一个模子里的机器人,社会教育的开放性、知识与环境的开放性、无限性将保障人的自主性和选择自由。
家庭经济关系就是父母为后代提供经济来源,后代又为年迈的父母提供经济保障。这种完整的互惠互利的经济关系在传统社会最为明显,在农业社会,养儿防老是人们的一个重要人生投资。到了工商业社会,个人的经济能力增强,那种相互的经济关系演变为单向的经济关系,即父母对后代成长负责,而后代对父母养老置之不理。这包含的意义是双方经济关系的削弱和由此带来的不公平,使得父母失去了养育后代的利益驱动,所以,现代西方社会发展出家庭不育现象,从而导致其人口趋减。
家庭经济关系是一种没有效率的方式,它使社会的每个人都不得不承担养育的工作,这与现代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化的特征相比就极为原始与落后。
我们并不否认,在某些家庭中,孩子成了维系夫妻关系的一种纽带,这反过来也表明,对孩子的责任就很可能成了夫妻忍受彼此不和的痛苦的原因,这种要靠另外的东西来维持的夫妻关系不是太卑贱了吗?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不是成了它们维系家庭的工具了吗?没有责任感的夫妻则会把儿女作为转嫁怨恨的替罪羊,不和的家庭、残缺、畸形的家庭就会给幼小的孩子产生巨大的伤害和心灵扭曲,家庭的不和、离异、父母性格上、道德上、知识上、能力上的不适于养育、教育孩子,这是客观存在的,为了孩子的幸福,就应该变革这种有很大局限性的私人养育制度。
在现代文明社会,已有不少人为了事业或个人自由放弃家庭(包括家庭生活、情爱与责任),我们从其历史性意义来讲,他们并不是出于自私,而是为了更大的社会责任,为了精神上的自由。有的人认为,家里养着一个小孩,生活就增添了乐趣,现代人不是还乐意养宠物吗?这要分情况。对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如果把时间用于养育小孩子,当然是一件大好事;但对一个有事业心的人而言,他可能更乐意于把养宠物作为工作的协调,这不比养孩子那样费心、费力,也不必有强烈的责任心,精神上、经济上投入的成本低得多,这样他就有更自由的生活。不排除有一些人就喜欢家庭生活,但少数人的癖好不应让所有的人承受,这就需要多种生养后代的制度模式,给不同的人更合意的选择机会。